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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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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发〔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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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8-2019学年度后勤职工考核工作于2019年10月28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后勤服务集团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杜建国

副组长:冯海群

成  员 周劲松  杨 利 张雅娟 徐玉湘  冯洪涛

汤石雨  罗保全 崔行华 刘贵臣  常 宇

孙明涛  朱青峰 孙津山 刘丽萍  段惠卿

刘  光

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安排。

二、考核对象范围

1、全体处级以下在编职工。

2、入职半年以上且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事业编制聘用员工。

3、后勤内部调动人员在新部门未满3个月,由原部门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部门提供前段情况,现部门综合考评。

三、考核时限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四、考核标准

本次考核依据《华北电力大学职员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华电校人〔2012〕37号)和《华北电力大学后勤集团外聘员工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五、考核方法和形式

(一)述职测评

1、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结合考核年度内的实际工作情况向全体在编员工及党员进行述职。根据岗位责任目标,分项阐述。

(1)个人素养方面,包括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提高情况等。

(2)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全年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实现情况,取得的成效,作出的特殊贡献等。尤其三重一大事项(金额在20万以上的项目)要详述,内容含事项介绍、决策运用、进展及完成情况。中心主任还应结合部门经费使用情况、人员状况、收入支出情况作重点汇报。

(3)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中遇到的久拖未决的老问题、师生重点关注的问题、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的处置方法,获得的经验教训等。

(4)今后努力的方向,包括来年的重点工作,工作目标的确定,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团队的要求,需要获得的支持和帮助,创新与革新等。

2、副主任以下人员,述职测评由每个党支部参照学校和后勤相关考核办法自行组织安排,各科室、中心配合落实。测评结束后,由各支部提出考核意见,并将《2018-2019学年后勤员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所有在编职工及校聘非事业编制员工填写的《华北电力大学2018—2019学年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交人力资源部,其他非事业编制员工填写的个人《考核登记表》由各支部汇总留存。

(二)综合评价

后勤服务集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平时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安全稳定、党风廉政、遵规守纪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员工的考核评价意见,并将副主任以上管理人员《2018—2019学年后勤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副主任以下人员《2018—2019学年后勤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3),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15%。优秀比例超过15%的科室、中心需报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优秀等级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岗位中合理确定。

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1、常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年运行无安全责任事故。中心运营情况(含人力成本、经费、创收、能耗等指标数据)与去年同比有较大幅度的改善,成长进步较大,工作业绩突出。科室的综合管理、协调及服务等职能得到很好发挥,协调有力、务实高效,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2、围绕后勤本年度中心工作,在理清思路、谋划未来、凝炼项目,创新模式,加快发展以及工作实施方面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和突出业绩。

3、年度工作中有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重大工作任务,并圆满完成。

七、考核奖励办法

全体员工考核奖励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八、考核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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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考核有关要求

1、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加强后勤职工队伍建设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考核遵循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师德问题的,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3、集团全体干部、员工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个人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展望来年各项计划,扬优避劣,提升自我。

4、考核年度内因患病、非因工负伤、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员工、入职不满半年的非在编员工,年度考核只写“单位考核意见”,不确定等级。

5、抽调(借调)帮助工作或参加专项工作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抽调(借调)或参加专项工作期间的有关情况,由抽调(借调)单位或专项工作机构提供。单位派出学习或培训的,由派出单位参考其现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2018—2019学年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2018—2019学年后勤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

3、《2018—2019学年后勤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

4、《2018—2019学年后勤职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2019年10月28日





后勤服务集团综合办公 201910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