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官网返回旧版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控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卫健促[202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控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文件规定

校内各单位、各位师生要充分认识校园控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学校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了少量吸烟区, 吸烟者必须在吸烟区吸烟烟头熄灭后放到烟缸内,切勿随地丢弃。校内所有经营单位不得销售烟草制品或设置烟草类广告。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院系、各单位要经常性开展控烟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吸烟的危害性,不尝试吸烟、积极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入二手烟。广大师生均应做好禁烟控烟的表率,对违反禁烟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普及基本医学知识,掌握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让戒烟成为新时尚,共同创建无烟校园。

三、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控烟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履行《华北电力大学控烟管理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烟工作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控烟的职责。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控烟行动,建立健全控烟联动机制,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将履行控烟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四、加强控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察,定期开展对各部门、各班级控烟工作的检查。各部门控烟监督员应加强控烟日常动态监督,做好巡查记录。

各位师生员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师生健康,努力创建无烟校园。

为便于学校控烟工作的开展,请各单位将控烟监督员联络方式提供给华北电力大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灿 61773067

    邮箱:hqc_awh@ncepu.edu.cn


                           华北电力大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