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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控烟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根据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无烟校园建设的指示精神,推动学校的控烟工作,华北电力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爱委会)要求学校各部门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控烟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控烟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文件规定。

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控烟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增强做好控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文件规定,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校爱卫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了少量吸烟区,吸烟人员必须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校内所有经营单位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二、加强宣传,开展全体师生的控烟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控烟教育活动,所有师生应充分了解吸烟的危害性,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掌握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三、各部门应落实控烟工作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学校控烟工作的检查和教导。校内各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将履行控烟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所辖区域控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督察,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各班级控烟工作的检查。各部门控烟监督员,应加强控烟日常动态监督,做好巡查记录。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促进师生健康,努力创建文明校园。



                                    华北电力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