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集团文件
后勤集团〔2024〕7号
关于2023-2024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集团员工考核工作于2024年11月11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后勤服务集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兵仿
副组长:白 静 孙明涛 李 鹏 梁玉超
成 员:张申立 朱青峰 姚敬伟 汪美科 冯洪涛
张雅娟 孙津山 刘丽萍 陈 敏 段惠卿
集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管理、考核结果确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副主任及以上干部考核工作,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负责副主任以下人员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考核相关的其他统筹协调工作,质量监控部负责考核工作的监督。
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由科长(主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员工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制订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方案需提前告知全体员工,经分管领导审批,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
2.坚持质量导向,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
3.坚持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范围
处级以下全体在职员工。
四、考核时限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
师德师风为年度考核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按照《新时代华北电力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华电党教〔2023〕6号)《华北电力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华电党教〔2023〕7号)《华北电力大学师德考核办法》(华电党教〔20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师德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
(二)业绩考核
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参照《华北电力大学职员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华电校人〔2012〕37号)执行。
(三)等次确定
员工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考核人员基数的20%。优秀名额计算和优秀人员评选,不按在编、B系列、校聘和自聘分类,整体计评。副主任及以上干部单独考核,不占用员工优秀名额,也不计算为员工基数。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20%的比例评选,副主任以下人员优秀名额计算出之后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核对。
1.副主任及以上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优秀,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1)完成学年度部门工作任务,部门全年运行安全无责任事故。部门运营管理与上年同比有较大幅度的改进,工作成效显著(人力成本、运行经费、创收、能耗等指标数据体现),服务对象满意率不断提高。
(2)围绕集团本学年度中心工作,在贯彻落实集团工作要求、创新发展以及工作实施等方面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和突出业绩。
(3)年度工作中有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重大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副主任以下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集团,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胜任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3)品德优良,善于沟通,能积极与他人合作,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5)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6)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学校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造成泄密后果,给学校或国家造成损失;
(7)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
(9)存在依据《华北电力大学教师绩效考核及校内津贴调整方案(试行)》(华电校人〔2012〕23号)以及《华北电力大学职员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工勤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华电校人〔2012〕37号)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六、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对象 |
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处级以下全体在职在编、B系列、校聘、自聘员工 |
11月11日 |
集团动员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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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11月22日 |
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应包含本学年理论学习情况),并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
全体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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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12月1日 |
在编职工、B系列人员登录人事系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
在编职工、B系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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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12月6日 |
全体员工述职、测评;统计测评结果,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后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联席会审议结果 |
全体员工、 党总支办公室、 各党支部、 后勤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党政联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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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12月11日 |
考核结果公示 |
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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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
填写《单位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
七、考核方法和形式
(一)述职测评
1.述职测评分为两个组别进行:
第一组:副科长/副主任及以上干部
第二组:副科长/副主任以下人员
2.第一组别人员集中述职,由党总支办公室组织。述职可采用PPT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采取现场评分方式,评委由员工代表、参加述职人员和集团领导三部分组成,评分权重分别为:
序号 |
评委 |
评分权重 |
1 |
总经理、派驻纪检员 |
40% |
2 |
副总经理 |
30% |
3 |
党支部书记、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 |
15% |
4 |
员工代表 |
15% |
述职结束后,由党总支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的回收和统计。
3.第二组别人员述职测评,以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参照学校和集团相关考核办法自行组织安排。述职测评结束后,由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提交考核意见,并将《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4.所有在编职工、B系列人员11月26日-12月1日登录学校人事系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毕提交后,从系统打印纸质版交到所属党支部,再由党支部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
5.校聘员工填写的《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交到所属党支部,再由党支部统一报送人力资源部。
6.后勤自聘员工填写的《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由各党支部汇总留存。
(二)综合评价
后勤服务集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平时和年度工作完成、安全稳定情况以及员工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民主测评、党风廉政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对员工的初步考核评价意见,并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八、考核结果应用
1.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员工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等的依据。
2.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享受国家、学校及集团规定的相关待遇。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在年终发放考核优秀津贴。
3.在编员工、B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参照学校年度考核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4.校聘、集团自聘员工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扣发其当年考核津贴;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视情况予以岗位调整。
5. 校聘、集团自聘员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扣发其当年考核津贴,停发下一自然年绩效奖金;
(2)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4)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根据实际在岗工作月数按比例发放当年考核津贴;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等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九、考核要求和纪律
1.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积极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2.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员工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把学校、集团的考核文件、考核标准、考核评优办法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3.员工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认真总结个人年度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的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实事求是,对违反考核规定,在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几点说明
1. 经学校批准的跨校区工作人员,在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和评优,计入现单位考核单位人员基数,占用现单位评优指标,考核结果互认。工作未满1年的,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综合考评。考核结论和相关材料反馈到其人事关系所在校区人事部门归档。
2.校区内调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3个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计入原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占用原单位评优指标;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综合考评,计入现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占用现单位评优指标。
3.考核年度内新调入员工且实际工作时间合计超过6个月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计入现单位考核人员基数,占用现单位评优指标。
4.女员工按规定休产假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5.不确定考核等次的情况。不确定考核等次的员工,不计入相关单位考核人员基数。
(1)考核年度初次就业且实际工作不足6个月的员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2)因病假、事假、因出国(境)等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公派出国留学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各中心和机关党支部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过程中,员工如有相关政策咨询及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61773304
本次考核在质量监控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质量监控部联系人:冯老师 监督电话:61773208
附件:
1、《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民主测评表》
3、《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2023—202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名 |
部门 |
教工号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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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职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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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德 自 评 |
(不得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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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
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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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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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考 核 意 见 |
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意见 |
年度考核意见 |
合 格 不合格 如不合格,请注明理由: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定等次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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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审 核 意 见 |
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审核意见 |
年度考核意见 |
合 格 不合格 如不合格,请注明理由:
公 章: 年 月 日 |
优 秀 合 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定等次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为存入档案材料,请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页边距,不得另附页。
附件2:
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民主测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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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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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项 目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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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20分) |
能(20分) |
勤(20分) |
绩(20分) |
廉(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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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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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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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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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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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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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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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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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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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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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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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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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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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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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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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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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附件3:
后勤服务集团2023-2024学年员工考核结果汇总表
党支部/中心 总人数 人(其中计入考核人员基数 人,不计入考核人员基数 人。)
一、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含所有参加考核人员)
合格:( 人)(以下空格内请填上人员名单)
不合格:( 人)
二、年度考核(德/能/勤/绩/廉等综合)
优秀:( 人)(以下空格内请填上人员名单)
合格:( 人)
基本合格:( 人)
不合格:( 人)
三、不确定考核等次( 人)
中心主任/科长签字: 、 、
、 、 、
党支部书记签字:
备注:此件为存入档案材料,请正反面打印。
2024年 月 日
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