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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试行)

 

后勤服务集团文

后勤集团〔2025〕2号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内部控制管理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控风险,保障集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依据财政部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岗位的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集团所有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全岗位。 

2.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业务环节。 

3.制衡性原则。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集团日常经济活动及事业发展相适应,动态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的风险防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一)成立后勤服务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集团党总支书记、集团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副总经理、纪检员、各中心(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监控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集团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2.审批内部控制工作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及重大整改措施。 

3.定期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

(一)指定综合管理科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 

(二)牵头部门职责:

1.完善议事决策机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2.强化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制定关键岗位职责清单,确保不相容管理岗位相互分离。

3.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岗位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4.加强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

 第六条 内部控制监督部门

(一)指定质量监控部为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的监督实施部门。

(二)监督实施部门职责:

1.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点,分析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确定风险清单,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

2.充分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评估的影响,当外部环境、经济活动、业务活动或管理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对经济活动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估。

3.必要时可以聘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4.重视风险评估结果应用。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制定控制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七条 计划财务科为预算管理归口部门,各(科室)中心是集团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结合学校下达的预算数和后勤管理处实际需求,科学编制预算,充分考虑各项业务活动的资金需求和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预算项目和金额。

第八条 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和结果应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九条 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调整机制,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预算调整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预算调整的合规性。除特殊事项外,当年预算安排的支出,必须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执行。

第十条 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确保预算执行的效益性。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和评价,定期对预算执行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加强资源统筹,在编制预算时统筹考虑结转结余资金,合理安排预算项目,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长期闲置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统筹调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 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管,建立预算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各科室(中心)定期向计划财务科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第四章 收支管理

第十三条 依法依规组织各类收入,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票据管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完整。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及时入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置“小金库”。

第十四条 规范各类支出的分层分级审批流程,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范围,根据支出性质和金额大小,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加强对支出关键控制点的管理,如审批环节、报销凭证审核等,严禁资金挤占挪用、滥发乱花、损失浪费。

第十五条 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定期清理排查实有资金账户中长期沉淀的往来款和应缴未缴财政的资金等。建立银行账户定期对账制度,确保银行账户资金安全,账实相符。

第五章 采购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明确物资管理部作为后勤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科学划分类别,对日常办公物资、餐饮原材料、维修材料等采购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国家对耗材和服务的采购政策,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对于金额小但品类多的零星采购,可采用定点采购、集中采购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对于金额大、专业性强的专用设备、信息系统、委托(购买)服务、工程物资等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加强需求管理、政策落实、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 加强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建立采购供应商评估和选择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选择优质供应商。加强采购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程序,确保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明确物资管理部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配置资产,规范物资、设备等验收入库、仓储、出库的日常管理,建立资产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条 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盘点,对资产的数量、使用状况等进行清查核实,及时发现和处理资产盘盈、盘亏等问题。

第二十一条 强化无形资产单列管理和合理利用。

第七章 修缮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 明确后勤管理科为修缮项目管理的归口单位。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加强修缮项目投资控制与概预算管理。建立概预算审核机制,对项目概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按规定进行招标,加强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造价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第二十三条 严禁未批先办、未批先调,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建立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及时办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 明确合同管理归口部门,规范各类合同的分级分层审批流程、签署权限及程序。建立合同审批制度,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 明确合同经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加强授权管理、合同订立、合同用印、合同归档管理。建立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避免合同法律风险。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建立合同履行跟踪台账,及时掌握合同履行进度,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第九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质量监控部定期对后勤管理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报告。质量监控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价小组,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第二十七条 对内部控制评价中所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质量监控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内部控制工作闭环管理。

第二十八条 按照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内部控制报告应如实反映后勤管理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作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优秀的科室(中心)给予表彰,对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执行不力的科室(中心)进行问责和整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

第三十条 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处财会监督工作,将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评价情况与审计、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监督有效联动。加强与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接受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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