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2017-2018年评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确定了示范单位,我校获得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昌平区重点用能单位,践行节能减排。积极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根据本校实际,逐步完善了能源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进一步维护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体系,增设节水器具,制定量化用水指标及节水管理办法,提倡绿色消费。建立节能监管平台,为学校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了校园实际用能数据,将原有的经验式宏观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式数字管理模式。在节能减排宣传中,我校举办了“节能宣传周”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节能减排,从我做起”的主人翁意识。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昌平区节能减排的目标。
在评选过程中,节能管理办公室充分准备了相关的申报材料,综合利用直属高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及昌平区发改委和国管局能源数据等有关成果,整合以往年度能耗数据审核并通过。结合学校实际,逐项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全校师生参与,最终我校节能减排评分共涉及到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学校特性评价以及附加评价八个部分40项指标,自评得分名列前茅,通过了本次评选和现场验收。
我校获得“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既是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部门对我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校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入的鞭策。作为能源电力高校,我校更应有能有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未来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我校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保障,加强利用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我校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