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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二学生食堂顺利通过阳光食堂创建验收

 

7月13日下午,北京市阳光餐饮检查组在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委书记王春凤、副局长徐利民等人陪同下对我校第二学生食堂阳光食堂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专家仔细查阅了第二学生食堂创建阳光食堂的各类存档材料,包括:库房采购记录、第二学生食堂各层餐具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等。此外,检查组还对第二学生食堂进行了实地检查。各项检查都符合阳光食堂的创建。

6月中旬,回龙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通知要求在我校第二学生食堂创建阳光食堂示范点。接到通知以后,后勤集团非常重视,餐饮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部署各项工作,在回龙观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督导下,严格按照阳光食堂创建要求进行准备。

阳光食堂创建是昌平区创建北京市食品安全示范区,推进阳光餐饮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让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更安全、更放心。餐饮管理中心将利用此次创建契机,继续推进餐饮工作不断创新,让广大师生吃的安心、放心、开心。